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

免費申請 " 記名晶片悠遊卡 " 1010822三Wed.


 
免費申請 " 記名晶片悠遊卡 " 1010822三Wed.
 
網路聯結 :
 
 
 

  時間: 101/8/11~102/1/31
  方式: 於申辦網頁填寫記名申請表,列印出表單及附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請使用A4大小紙張),親簽後寄回悠遊卡公司(參考下表註一),審核通過後,悠遊卡公司將寄送一張已記名之晶片悠遊卡給申請者(卡片內不含押金與可用金額)。
 
 
  1.新一代晶片悠遊卡,記名好康三選一上市活動(以下簡稱本活動),每人限擇一方案辦理一次(依身分證字號為準);重覆申請記名者,優惠僅適用於
   最先申辦之方案。例:王小明已於8/11於「網路記名送新卡」成功,8/13再於「購卡記名送百元」後申請記名,則無法獲得超商100元購物金。
2.本活動如因其他不可歸責於悠遊卡公司之事由,而使本活動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,
   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不負任何責任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
3.晶片悠遊卡為賣斷制,卡片內不含押金及可用金額,使用方式及持卡人之相關權益,請參考隨卡所附之使用說明
4.於「網路記名送新卡」者,請於申請後5天內寄出相關文件;悠遊卡公司將在收到申請文件後2週內掛號寄出晶片悠遊卡。

5.卡片完成記名功能設定後,無法再變更為無記名卡,持卡人如欲更新個人資料,請電洽悠遊卡客服專線412-8880(手機及金馬地區請加02);如欲

   刪除留存於本公司之個人資料,須先辦理卡片退費及終止契約事宜。
6.悠遊卡公司將依法妥善管理民眾申請記名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。
7.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,或有侵害第三人
   權益之處,悠遊卡公司有權取消參加資格。如因此致悠遊卡公司無法寄送晶片悠遊卡或贈品時,悠遊卡公司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悠遊卡
   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
8.悠遊卡公司保有隨時修正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。
9.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悠遊卡公司相關規定辦理。

  普通卡 學生卡 優待卡
成年 •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•申請書正本親簽
•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•申請書正本親簽
•申請人學生證正反面影本
•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•申請書正本親簽
未成年
•申請人及法定代理人親簽申請書正本
•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
•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(或申請人戶口名簿)影本